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法》,切实做好学院火灾事故的灭火工作,保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院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组成负责指挥和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部。各部门要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领导下,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培训演练,在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中要做到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和迅速高效。
(一)学院火灾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成员:
1、火灾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总指挥由院长担任。
2、火灾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副总指挥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3、其它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
5、指挥部下设各灭火小组和应急疏散小组
(1)交通治安保卫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组成,安全保卫处处长任组长;
(2)灭火组:由安全保卫处综合科、各部门义务消防队组成,综合科和任组长;
(3)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组成,总务处处长兼任组长;
(4)通讯联络组:由院办负责组成,院办主任任组长;
(5)事故调查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组成,安全保卫处政保科长任组长。
(二)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迅速对灾情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程度,视事故类型启动相关灭火预案,并对灭火工作中所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果断处理和采取必要措施。
2、接到事故报告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20分钟内赶赴事故发案现场负责疏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3、确定校内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4、为灭火应急疏散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和其它有关保障条件。
5、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与发布,向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6、组织校内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学习、演练和改进,对预案的执行或演习情况进行总结。
7、负责了解、检查各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适时调整各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需要。
8、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应急疏散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9、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所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报告程序
(一)报警
1、发生火灾事故,发现人要立刻报警:
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9
学院保卫处办公室电话:89709918
学院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9709921 89709944
2、报警内容:
事故部门、详细地址、事故类别、事故现状及相关其它信息。
3、接报:
接到报告的值班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问清事故报告人的姓名、部门、联系电话;
(2)迅速查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事故类别、危害程度和范围等;
(3)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4)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5)学院应急疏散指挥部成员(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自己的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通讯联络。
三、灭火预案启动行动
1、校内各灭火和应急疏散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立即行动:交通管制、引导外援、应急疏散、工程抢险、危险排除、灭火、现场疏散和事故处置等;
2、指挥部成员部门负责人要按总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处置前首先切断水、电、煤气等可能造成二次事故发生的条件,确保现场疏散行动的安全。处置后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煤气、通讯等有关设施,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进入事故现场5分钟以内,要做好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通道、保护现场和疏散人员等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保护校园治安安全,协助公安执法部门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4、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因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的物品、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阻拦与拒绝,一切都应服从抢险救灾大局的需要,凡与抢险救灾大局相违背的事和人,学院将以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四、灭火措施
(一)现场指挥程序
发现初起火灾要尽力进行补救,同进立即查明情况,迅速准确地向消防部队和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质、数量多少、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查明贵重物品的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受火势威胁程度,判断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物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倒塌危险和需要拆除的部位;
6、根据火场实情,下达断电、断气、灭火等指令。
(二)组织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的灭火行动。
1、灭火组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三)向消防官兵详细地介绍火场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员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战术原则,合理使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逐片消灭的二十字灭火方法组织扑救。
1、向消防部队官兵提供校园防火平面图;
2、通知校内加压泵站加大校内水压,打开火场附近地下消防井盖;
3、介绍起火部位的建筑物结构、使用功能及内部设施等情况。
(四)现场秩序维护程序
1、外围警戒。清除路障,指挥和劝导一切无关车辆、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外围秩序,接应消防车,为消防部队进入现场创造有利条件,必要时设置警戒线;
2、火场警戒。设置警戒线不准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疏散人员离开现场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消防队员进入现场和消防控制室,为消防部队的灭火工作维持好秩序。
五、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灭火战斗结束后,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事故调查组协同有关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