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根据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度复查合格省级文明单位名单》《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复查合格名单》,学院顺利通过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的复查工作。
2019年,学院在上级党政机关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两级文明办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不断深化“育鲁班传人,建美丽城市,创美好生活”的办学宗旨,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立德树人全过程,营造创建氛围,充实建设内涵,聚合建设力量,凝练建设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测评标准,宣传统战部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认真部署研究,精心准备复查材料,落实场地、阵地建设,对文明校园建设再发动、再深化,在全院师生中营造文明共建、文明共享的浓厚氛围。学院各系部处室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在材料整理、宣传教育、氛围营造、环境卫生等方面做了大量繁重、细致的工作,充分展示学院文明创建成果,为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校园复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校园年度复查工作是对我院精神文明深化建设的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必将对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知名度、美誉度,助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学院将继续巩固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标准,持续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好年度复评验收工作。贯彻落实学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向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