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周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财办常务副主任冯政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荆戈、我院党委书记花景新教授、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马希军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图为:2018-2019学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场
会上,陈希原主任从政策体系、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几方面全面分析了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形势,介绍了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出台的重要背景,并对评审工作提出了“严把三关”等工作要求。周为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对于完善中国教育制度、落实职业教育改革方案、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激励中职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36位评审专家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各地报送的2万份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查,提出了评审意见。
我院党委书记花景新教授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小组副组长参与了首次全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是评审委员中我省职业院校唯一评委,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肯定。
图为:2018-2019学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会议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是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等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设立针对中职学生的国家级奖学金。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推荐学生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等要求。2019年秋季学期首次评选,我院等额推荐候选学生1人。
学生资助工作是奖优助困的慈善事业,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要求资助工作者“带着感情,扛着责任,怀修行的心态,下绣花的功夫”。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资助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学院党委的指导下,我们将不断学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政策文件要求,对标全国资助工作先进院校,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不懈努力。
供稿人:孙菲、高越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