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制度严肃性和学院办学秩序,保护学生权益,促进我院教育教学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强化我院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系要高度重视,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组织班主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等材料进行验审。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户籍迁移证等证件材料,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请各系审查员持U盘到教务处拷贝新生电子档案和录取照片)
三、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加强查验,迅速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省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系于11月20日前填写电子版《入学资格审查员统计表》(附件1)并报送教务处;各班于11月25日前完成审查并填写纸质版《2020级新生资格审查明细(样表)》(附件2)后报送各系留存;各系于11月30日前将审查结果汇总并填写纸质版《2020级新生资格审查问题汇总表》(附件3)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郭向虹、商翼腾
联系电话:89709926
办公地址:办公楼2214室
教务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