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41号令》的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依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二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按照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或者一学期累计三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本人主动申请退学(非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系部反馈,李海强等2名学生均已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到校报到,并参加学院指定的教学活动。现拟对李海强等2名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销其学籍,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商老师(电话:0531-89709926)。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2018年12月9日
拟注销学籍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系部 |
所在班级 |
1 |
王磊 |
2018****0143 |
市政系 |
信息安全与管理1801 |
2 |
李海强 |
2018****0129 |
艺术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