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制定了山东建筑大学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段专业及过程考核
(一)山东建筑大学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应山东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对应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对应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对应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专业)和机械工程专业(对应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二)高职院校要按照文件有关要求严格做好过程考核工作,对每名转段学生(含“3+2”第二次参加转段测试的考生)做出过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于公示后一周内报送山东建筑大学备案,同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学生参加转段报名和综合测试的依据。高职院校负责对其报送考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综合测试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一)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执行文件的相应规定。
(二)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工作,教务处协同做好命题、试卷、考试、阅卷等环节的工作,相关学院协同高职院校按要求实施其他具体工作。
1.测试课程抽取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于测试前2个月内,在山东建筑大学进行测试课程抽取,并及时向学生公示。抽取过程在我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完成。由高职院校或山东建筑大学相关工作负责人从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
2.测试课程分值
两门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课程: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一、专业基础知识二,卷面分值分别是100分,各占专业基础知识总分的50%。一门专业基本技能测试课程:总分100分。
3.试题命制原则
试题命制要充分体现贯通分段培养和人才选拔要求,命题范围、命题难度应参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命题和试卷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组织测试工作。
4.测试时间
测试课程抽取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完成测试。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另行规定时,测试时间将根据实际及相关要求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
(三)申请免试学生备案
经上级主管部门复审确认后,将免试名单报我校备案,作为准予免试的依据。凡是符合免试政策规定的,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视为满分。
三、转段录取
(一)录取资格
1.综合测试合格标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由山东建筑大学对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
2.过程考核合格和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
1.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在山东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序。
2.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成绩之和不低于满分分值总和的60%,其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风景园林(对应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基本技能科目成绩不低于满分分值的60%;如因命题因素,浮动比例控制在10%范围以内。
(三)录取组织
转段录取工作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并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建筑大学和高职院校分别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加强转段测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山东建筑大学成立对口贯通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科学制定贯通培养转段测试方案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开展转段测试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院长组成。对口贯通培养转段综合测试和录取工作由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实施。
(二)制定工作预案,严肃考风考纪
山东建筑大学及相关高职院校根据省厅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过程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违纪作弊行为。并在考试安全、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保障及监督
山东建筑大学及相关高职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答疑等工作,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各项工作程序及时公示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由山东建筑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该实施方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