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安排
1、申请条件:我校2023年7月前应毕业(含2023届毕业生),未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5日(工作日时间)
3、学生通过向学生所属系教学科递交《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完成报名全部流程。每学期报名重修课程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
报名联系表:
4、由学生所属系负责汇总学生报名科目,并分别报相关课程承担单位。学分制学生报名重修公共任选课的,由学生所属教学系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科。
5、学分制学生需按照规定程序缴纳重修报名费,原则上费用为100元/学分。
二、考试安排
1、各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往届生重修考试的组织,制定考试方案,通过建立原班级联络、网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灵活形式公布考核方案,及时主动通知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2、成绩需由各课程承担单位汇总填写《往届生重修考试成绩统计表》(附件2),在10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邮箱jwcjwk@sduc.edu.cn,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交办公楼2214室,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完成录入。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所属系采取多种形式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知晓自己课程的修读情况,督促相关学生(尤其是往届未能领取毕业证或拟申请结业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考试报名,避免漏报现象的发生。
2、学生所属系应严格做好学生报名申请审核把关工作,做好学生通知,考试协调等工作,保障重修及考试全过程顺利进行。
3、报名学生认真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自身修读情况,准确清查所修课程和成绩,仔细核对需重修课程和本学期课程开课情况,以免误报、漏报导致错失重修机会。学生所属系可按照以下往届生毕业要求,审核学生报名情况。
4、各课程承担单位提前召开考试工作部署会,科学统筹安排,布置考试工作。严格组织考试,严防考前泄题,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按时按要求提交成绩,保障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5、往届生重修报名及考试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学生所属系、各课程承担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跟进,务必将报名考试相关政策及通知宣传到位,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6、重修工作参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执行。
7、如学生重修考试未合格,3天后由其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考。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含补考)应于10月22日前完成。
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