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录取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2、免试生材料的报送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填写《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免试申请表》)。于4月17日前将符合免试条件考生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等材料,送至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1110(地址:济南市历程区旅游路东首4657号)。
特别说明:
1、免试生也须于4月14日-4月16日(每天8:00-20:00)登陆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免试生拟录取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附件1:《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