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3年单独招生免试考生须知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申请免试入学。
二、免试生材料的报送
1.报送材料:
⑴填写完整的《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1);
⑵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如证书无法在提交材料前下发,待收到证书后及时上交);
2.报送时间:
2023年2月14日-16日将上述材料送至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1109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东首4657号,(邮寄材料请确保2月14日-16日邮寄到学校,并致电0531-51765777,确认材料是否送达),同时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城建单招免试”命名发送到邮箱zsjy@sduc.edu.cn。
三、注意事项
1.如证书造假将根据《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严肃处理。
2.免试生确保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完成报名。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供相应材料。
3.免试生填报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4.考生申请表中申报专业需与报考平台填报专业一致。
5.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考费。
本通知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