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请参加我校初级综合类岗位(残疾人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办公楼1302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为同一底版)。
2.残疾人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原件。
4.学历、学位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上述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
5.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暂无法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注明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研究方向一致的,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本人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4)。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单明确面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同步开展有关测评,应聘人员应予以配合,有关情况作为面试工作重要参考。
4.资格审查未尽事宜,执行各岗位招聘简章有关规定。
四、联系电话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51765621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2.同意应聘介绍信
3.承诺书
4.放弃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及聘用资格声明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4年5月8日